1. 我市范围内年满16周岁的常住公民持本人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居住证、户口簿、军人证、驾照等)均可在我馆免费办理磐石市图书馆读者证;不收取任何工本费,办证时只收取押金100元(退证时全额退还押金,可以随时退证),借价值超出押金的书刊,另行增加临时押金或办理相关手续。
2.读者证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、代借或重复领取。否则本馆拒绝受理,并将读者证扣留。
3. 不得冒用他人读者证借书,一经发现,将按章处理。
4. 读者证要妥善保管,保持整洁,不得涂改。由于读者的原因造成读者证条形码无法使用者,必须更换新读者证,工本费10元自理。
5. 读者证如有遗失,应立即到图书馆外借部挂失,挂失前借出的文献扔由领证人负责。挂失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,领补新证,工本费10元自理。
6. 遗失读者证所造成的一切后果,由领证人自负。
7. 补证后,如原证失而复得,应立即将补证交回图书馆外借部。如同时使用补证和原证,一经发现,除没收补证外,并处罚款50元。
8. 读者由于工作调动,户籍变迁等原因离开本地区的,须到本馆外借部办理还书或赔偿手续,交回读者证并在计算机注销后,工作人员方可退还押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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